【导语】:如果证件齐全,倒也罢了。要是缺了,怎么办呢?难道求租者为了补办那一纸证明要千里迢迢回原籍吗?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难道就该流浪街头吗?至于安全、防火等方面,既有国家法律约束,又与切身利益相关,多那一纸“协议书”能有多少帮助?
目前,在北京市西城区一社区租房,房客要与房主签订安全、防火及计划生育协议书,并由社区计生主任查验婚育证明后,方可入住。西城区人口计生委表示,此做法将向全区7个街道推广。
租个房子真难呀!没有这证不行,少了那证也不行;除此之外,还要签订什么“协议书”、“保证书”,就连计划生育也与租房直接挂上了钩。
如果证件齐全,倒也罢了。要是缺了,怎么办呢?难道求租者为了补办那一纸证明要千里迢迢回原籍吗?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难道就该流浪街头吗?至于安全、防火等方面,既有国家法律约束,又与切身利益相关,多那一纸“协议书”能有多少帮助?
再说了,出租者要了解承租人的“准确信息”——出租者有这样的权力吗?求租者租房无非是购买服务,承租者足额付费就是了,出租者又不是执法人员,凭什么查究人家的“底细”?再者说,出租者怎么去了解?难道让他们“兼职”做“侦探”吗?如果老百姓都有那样的本领,还要执法部门干什么?
计生工作当然要做,治安当然也要管。但那都是执法部门的责任,却不是普遍公民的义务。要求出租人查验各种证件,甚至要出租人掌握承租人的准确信息,实际上就是执法部门把自己的责任转嫁到公民的身上,这其实也是一种“懒政”。求租者要面临重重“关口”,出租者也要承担莫名的“风险”,而执法部门不仅省了不少事,而且还多了一条“创收”的途径。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