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职工参保: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
(1)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的城镇未从业成年居民(含城镇老年居民);
(2)城镇中、小学学生,以及外来投资、流动就业人员(农民工)在城镇上学的非本地户籍子女;
(3)各类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4)本地城镇户籍和在城镇定居的未成年人、少年儿童(含新生儿);
(5)按政策规定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城镇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1、职工参保: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
(1)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的城镇未从业成年居民(含城镇老年居民);
(2)城镇中、小学学生,以及外来投资、流动就业人员(农民工)在城镇上学的非本地户籍子女;
(3)各类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4)本地城镇户籍和在城镇定居的未成年人、少年儿童(含新生儿);
(5)按政策规定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城镇其他人员。
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
(1)在校学生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参保单位;
(2)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所)申报参保。
2、单位首次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址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63-2710500,3022049等。